本报讯 海洋是人类生命的摇篮。5月13日,《莆田市港口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莆田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标志着莆田市正式吹响了港口船舶水污染治理攻坚号角,为加快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增添了强劲动力。
近年来,我市港口发展势头迅猛,进出港船舶数量逐年攀升。船舶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含有毒液体物质污水(化学品洗舱水)、船舶垃圾等,若随意排放,将给水域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在此背景下,推进港口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行动,不仅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建设的重大实践,也是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支撑莆田“亿吨大港”建设的重大举措。
为推动省港口船舶“零排放”行动部署在莆田加快落地,前期,莆田海事局组织工作专班全面调研了辖区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的相关情况,走访相关职能部门就接收处置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等问题进行深入沟通,并发放书面调查问卷,充分听取港口码头、航运公司、清污单位等各方面意见,在此基础上,经多次征求各方意见,牵头起草了《莆田市港口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行动方案》。
“方案”围绕“堵漏洞、疏去向、补短板、强链条、创品牌”五大核心要点,精心部署了18项重点工作任务。旨在通过行动攻坚,从源头管控船舶污染风险、破解船舶水污染物接收瓶颈、提升公共接转处理能力、形成全流程监管合力,助力提升港口服务能级。
5月16日,莆田海事局联合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召开莆田市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行动专题宣贯会,辖区港口码头企业、航运公司、水工单位以及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检测等共40家单位应邀参加,宣贯会详细解读了“方案”的主要内容,相关归口主管部门还就与会企业代表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答疑。
值得一提的是,为强化品牌建设,着力打造福建省港口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示范区,“方案”提出建设四个“零排放”示范项目:
湄洲岛“生态示范航线”:牢记“保护好湄洲岛”的殷切嘱托,严格执行《莆田市湄洲岛保护管理条例》,推动忠湄轮渡应用智慧监控系统、升级配置电动船舶、完善岸基接收设施,打造安全、文明、绿色、智慧航线,构筑湄洲岛生态安全屏障。
秀屿港区“接收服务区”:在港内活动船舶较为集中的水域,推行船舶水污染物船上存储、集中接收,鼓励具备条件的码头向污染物接收作业船舶提供靠泊服务,引导建立市场化的“定期排放、流动接收、定点上岸”接收模式,实现港内活动船舶水污染物“能上岸”“低成本上岸”,提升港口服务能级。
南日岛“和美渡运航线”:深化“和美海岛”创建示范活动,加强南日岛附近海域船舶防污染监管,指导石城渡口建设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实现客渡运船舶生活污水上岸接收。深化“厕所革命”,推动土头、坑口、小日等小岛渡口建设卫生间、船舶垃圾接收站等便民服务设施,减轻客渡船上船舶水污染物存储压力,便利群众出行。
木兰溪入海口“绿色航运样本”:传承弘扬好木兰溪治理经验,落实《莆田市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深化“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加强木兰溪入海口生态环境联防联控与系统治理,推动木兰溪入海口水域船舶水污染物“全接收”“零排放”,提升流域环境质量,打造木兰溪生态文明建设绿色航运样本。
未来,莆田海事局将结合实际,有序推进港口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行动各项任务,会同各相关责任单位进一步推动打通接受处置难点堵点、补足接受能力短板弱项、强化联合监管执法,加快推动形成良好的排放、接收、转运、处置“全链条”市场环境,持续助力“美丽福建”和我市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建设。 (时报记者 林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