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天气预报:
莆田首例涉嫌高空抛物罪嫌疑人被依法批捕
【发布日期:2022-08-10】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高空抛物、坠物行为被称为“悬在头顶上的剑”,危害极大,防不胜防,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名在小区高层抛掷电脑、手机的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高空抛物罪批准逮捕。本起案件也是高空抛物入刑以来,莆田市办理的首起高空抛物案件。

“砰、砰、砰”,在仙游县鲤南镇某小区一楼开店的张某突然听到店门口传来几声巨响,出于本能其跑到店门口一看吓出一身冷汗,原来是住在十几层的住户从楼上扔下一部笔记本电脑、三部手机,把电脑、手机都砸变形了。

事情的始末到底是怎样的?20226月的一天,仙游县公安局接到举报,仙游某小区某住户存在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当天上午8点多,公安民警依法到达该小区并对住在里面的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敲门后,犯罪嫌疑人林某透过猫眼发现是公安民警后拒不开门,并立即冲到窗边,把涉案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及三部手机从13楼直接往楼下抛掷。三部手机及笔记本电脑分别落到一楼临街店面前的人行道及行车道路上,把一楼的居民吓出一身冷汗,所幸当时楼下来往居民不多,没有砸中人员造成伤亡。之后,民警叫来开锁人员进入该住户并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抓获归案。

经审查,仙游检察院认为林某在公安机关抓捕时,为毁灭证据将一台作案电脑及三台作案手机从13楼直接高空抛掷砸在一楼临街的人行道及道路上,高空抛物砸中居民的可能性极高,该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极大。经过审查认定,林某行为涉嫌高空抛物罪,依法以涉嫌高空抛物罪批准逮捕。

本案检察官表示,林某为毁灭证据故意从高空抛掷笔记本电脑、手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并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具有高度危险性,其行为涉嫌高空抛物罪,应当依法受到惩处。广大市民应加强法律意识、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坚决杜绝因各种原因的高空抛物行为,切莫因一时任性害人又害己。   (时报记者 陈海容 通讯员 黄朝鹏)

分享至: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