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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泉发现明代莆田知县何南金题刻
【发布日期:2022-04-20】 【来源:本站】 【阅读:次】

□ 文/图  吴国柱

 

 

经过笔者清理后的明代莆田知县何南金题刻全景图

 

明代莆田知县何南金题刻署款“广陵何南金题”

 

 

 

笔者清理后的兴化府断案判决布告崖刻全景图

 

 

近日,笔者到智泉风景区春游,在景区上游发现两方古崖刻。对两方古崖刻进行冲刷清洗后,笔者量尺寸记录文字,一方为明代莆田知县何南金题刻,最上部横刻二大字“观瀑”,字幅高24厘米,宽55厘米。“观瀑”二大字下方竖刻二行,计十字“巴峡门三析,扶桑海一杯”,字幅高69厘米,宽60厘米。“观瀑”二大字左边竖刻一行落款:“广陵何南金题”,字幅高35厘米,宽5厘米。何南金题刻书法刚劲挺拔。另一方为兴化府断案判决布告崖刻:“因山水溉田/,本府具断案令,□□主大老爷/王批案源头分水。”字幅高110厘米,宽125厘米。

何南金(1561-1609),字许卿,号丽泉。江苏泰兴人。万历三十五年(1607)进士,翌年(1608)任兴化府莆田县知县。在任两年,卒于官。著有《悲华馆诗集》《十笏集》等集。清康熙四十三年版《兴化府莆田县志》卷八“职官志·名宦”之“何南金”条目载:“何南金,泰兴人,万历三十六年(1608)以进士知县事。性倜傥,有文名。为政暇,于邑中佳胜智泉、碧濑诸处徜徉憩息,皆有品题,碑板累累可诵。尝捐俸修江口桥,先是官路狭小,濡轨不便,南金复辟为康庄,行人德焉。著有《悲华馆诗集》,刻署中,卒于官。”《兴化府莆田县志》卷一“舆地志·山川”之“智泉”条目载:“智泉,发源弥陀岩,出三溪口,旧名梅花漈。相传鸡峰人陈清牧牛于此,有白衣老人叱之曰:‘此仙人菜园也,勿饮牛污吾水。’正德间,提学陈伯献隐此,名之曰‘智泉’。万历中,知县何南金构‘来苏亭’其上,而为之记……”。

智泉风景区发现明代莆田知县何南金题刻,为莆田二十四景之一“智泉珠瀑”增添一方明代古崖刻,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价值。

智泉风景区上下游目前已知有十八方崖刻,其中上游有十五方崖刻:⑴佚名楷书题刻“智泉”;⑵明正德十四年(1519)五月十六日陈伯献改名题刻;⑶正德庚辰(1520)二月诗刻;⑷和诗题刻;⑸“何公佳作智者源流”题刻;⑹佚名楷书题刻“石门”;⑺佚名楷书题刻“鸣琴”;⑻明代莆田知县何南金题刻;⑼兴化府断案判决布告崖刻;⑽嘉庆二十一年(1816)北磨铺等立坝辨禁约;⑾佚名楷书题刻“饮虹”;⑿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七月二十日方沆题刻“悬沫”;⒀佚名行楷书题刻“澡丝”;⒁佚名楷书题刻“喷玉”;⒂佚名楷书题刻“漱珠”。下游有三方崖刻:⑴佚名楷书题刻“偃云”;⑵ 佚名楷书题刻“桃源”;⑶ 佚名隶书题刻“玉涧”。

智泉风景区的十八方摩崖题刻群是体现景区文化品位的重要标志之一,是既不能再生亦不可复制的人文景观。这些具有历史文化价值或书法艺术价值的摩崖石刻,是研究当时莆田社会历史、文化及书法艺术发展的宝贵的实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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