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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木兰陂兴建的若干问题
【发布日期:2018-09-10】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木兰溪是莆田的母亲河。为了充分发挥母亲河哺育兴化儿女的功能,宋治平元年(1064),福州府长乐女子钱四娘,“捐十万缗创陂”,可惜陂初成(1067年)即被山洪冲溃,钱四娘愤而投水自尽;不久,她的同乡林从世也携款十万缗来莆筑坝,也是功败垂成;熙宁间(1068-1077),福州府侯官人李宏,应诏募携巨款来来莆建陂,历经十年艰辛,终于大功告成。从此,靠天吃饭的莆田平原变成旱涝保收的“鱼米之乡”。

木兰陂建造过程不仅一波三折,也留下三个问题引起长期争议。

一、关于木兰陂兴建时间问题

宋代三位莆籍名人:郑樵的《重修木兰陂记》和刘克庄的《协应李长者庙记》,都说李宏是“熙宁初”来莆建陂的;林大鼐的《李长者传》只说“熙宁间”李宏应诏募而来。郑樵(1104-1162)、林大鼐(绍兴五年即1135年登进士)、刘克庄(1187--1269),前两位距木兰陂修成已过大几十年了,刘克庄更是上百年了,对建造时间无法具体记录是在所难免的。据传上世纪九十年代曾出现一册《莆阳木兰陂水利志》,据说是有功于木兰陂工程的十四家后裔编刻的,陂志收录一篇宋人方天若的《木兰水利记》。方天若莆田人,绍圣四年(1097)科举榜眼,他在文中写道:木兰陂建设“盖经始于熙宁八年,完功于元丰五年”,明确开工与完工时间,也第一次说到“得十四大家,遂慨然施钱共七十万余缗,助成本陂”。熙宁八年开始建陂的说法与《弘治兴化府志》、黄仲昭《八闽通志》等的记述时间是一致,然熙宁年号只用十年,郑樵等人说的“熙宁初”应该是指在熙宁八年前,所以熙宁八年说仍让人有异议。

而《弘治兴化府志》在林大鼐《李长者传》的注批有:“考李氏家记,长者庆历二年生,熙宁六年应诏,年已三十二”,李氏家记说李宏是熙宁六年(1073)去莆建陂的,动工也就在这一年,熙宁六年始建陂也算一说。按宋人方天若的说法,工程竣工在元丰五年(1082),整个工期至少在8年以上。但也有元丰六年陂成的说法,《弘治兴化府志》在林大鼐《李长者传》注批就持这一看法;清陈池养《莆阳水利志》亦认为建陂始于熙宁六年,至元丰六年建成,前后历时十年,宋名相莆人陈俊卿《过木兰陂》诗有“三山来募诸家宝,十载成陂万壑溪。”元代人柯举的《木兰陂李侯钱妃庙》诗有“十载勤劳陂创成,木兰不朽李侯名;壶山水绕恩波在,村北村南处处耕。”这两首诗句都佐证了十年筑建木兰陂的艰辛历程,2001年出版的《莆田市志》对木兰陂建造时间采用始于熙宁八年,成于元丰六年的表述。

二、关于所谓十四大家捐资建陂问题

明代中叶出现的《莆阳木兰陂水利志》不但收入宋方天若提到十四家贡献的文章,也收有时任兴化军知军谢履的《奏请木兰陂不科圭田疏》,奏文中首次提到十四家十四人的名字,如余子复、朱赓、余驺、朱珪、等等……,他们不但献家财以筑坝,而且捐家田以开沟,贡献巨大,应以褒奖。可是为什么在宋代郑樵、林大鼐、刘克庄三人的文记中均未提及十四家的事?按理十四家们的作用那么大,连地方官府都要主动为他们向朝廷请功,那么郑樵等人应该会知晓的,但他们三人的纪文中却没有记述,所以此事令人疑惑。《弘治兴化府志·水利》收入一篇元代无名氏的《木兰陂记》,文中有“陂成,立水南大姓一十四户,规塘地垦田六百斛,为陂之赡。”据此而知,元代时还只是说立十四家为陂坝的管护者。《弘治兴化府志》和黄仲昭《八闽通志》也未完全采信十四家捐资献田的说法,《弘治兴化府志》只在《乡惠·李宏传》下附记到“初,官府选土著大家食陂之利者,轮差正副,以司财谷,以时巡视而修治之,时在选者十有四人”,《八闽通志》也只在《水利·木兰陂》条有“陂置役人,正一、副一、甲头一、小工八、水手二”的记录,均认为是陂建成后选用十四人左右作为陂司管护者,他们对维护与管理木兰陂应该说是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后来这十四人如何演化成十四家捐资舍田的说法,现在还难以说清楚,这件事在清代编志时还成了一桩有争议的“修志案”。

清代雍正八年(1730),福建巡抚赵国麟组织纂修省通志,十年(1732)  修志馆报告,在编纂兴化府“孝义”卷时,从原莆田县志(应是康熙年间编修的县志,已佚)“钱灵妃庙”条下辑录有关余子复等十四家事迹,但在编写“选举”卷中,发现余子复是南宋绍熙元年(1190)进士,距离木兰陂修建已百余年;朱赓是隆兴元年(1163)特奏名,也距八十几年;余驺是绍熙四年(1193)特奏名,也有百余年;朱珪是绍定五年(1232)进士,更是遥离150年之久。显然这些人的代表是后人移花接木上去的,纂修者进而对十四家的义行真实性产生怀疑,认为《弘治兴化府志》、黄仲昭《八闽通志》对这件事处理比较周全恰当,这两部志书没有大书特书所谓十四家的义举,只在“李长者传”和“木兰陂”条下附记选用十四人负责管理陂坝的事,修志馆建议新编的省通志也采选这个办法,修志馆还提到“旧年有《莆阳木兰陂水利志》一册,系十四家私刻,内载明员外郎陈中撰记,与石刻碑记互异,据此一篇,其中登载附会不少”。不知道明代中出现的这册《莆阳木兰陂水利志》与上世纪九十年代印制的《莆阳木兰陂水利志》是否一致,还需深入考证。

这个所谓清代兴化府“修志案”似乎可以尘埃落定,其实不然,当年李宏来莆兴建木兰陂得到地方百姓的大力支持,应该是不争的事实,只不过是方天若等的描述可能有过誉之嫌,而且方天若的《木兰水利记》其文记述一些内容的真实性还有待于今后的考证。《弘治兴化府志》在“李宏传”下云:十四人“子孙继是役者,年有酬劳,日有食钱,盖以先世有功于陂,故特加优厚,迄今犹然,每岁春秋祭宏,其十四人者皆得与享云”。可见这十四家的管护功劳还是得到古人的肯定,在李长者庙里也得到春秋祭祀。清代乾隆年间(1736-1795)修编的《莆田县志》采取折中的做法,在“人物志李宏传”中说选用十四人为木兰陂的管护者,又在“水利志木兰陂”条下附录十四人的名字,也不说具体捐财献田的事。

三、关于宋代蔡京与修建木兰陂的关系问题

讲木兰陂建造过程这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历史谜案。前述提到的宋人方天若,据说是蔡京的门客,他在《木兰水利记》里说是蔡京和他的弟弟蔡卞“屡请于朝,乃下诏募筑陂者,时福州有义士李宏,家雄于财而心乐于施”,但郑樵、林大鼐、刘克庄等宋人有关木兰陂的文献中却未提及木兰陂与蔡京的关系;有人认为是因为蔡京被后人视作奸臣,所以不敢提他,近年出版的莆田文化丛书之《景观文物》有引用所谓明人郑思亨辑编的莆田诗文集《冈凤集》,郑思亨在方天若的《木兰水利志》跋其后写到“莆人遂讳京功,并讳天若记”,这部诗文集不知有何据?这种忌讳不是不可能的,然查蔡京生平,熙宁三年(1070)才中进士,李宏是熙宁初应诏来莆,蔡京此时是否有能量说得动皇帝下诏募人修建木兰陂?清代陈池养在《莆阳水利志》里是持质疑的态度,刚中进士的人有可能起那么大的作用,还是让人心存疑点的。

之所以会有人把木兰陂与蔡京联系在一起,是《宋史·蔡京传》有载:御史张克公曾论蔡京辅政八年,权震海内,擅权乱政,数列其恶,其中有“讬言灌田而决水,以符‘兴化’之谶。”无独有偶,南宋史家王明清的《挥尘录》记载有莆人方轸也上书疏劾蔡京,“臣与京皆壶山人也,古谶云‘水绕壶公山,此时方好看’京讽部使者,凿渠以绕山”,《挥尘录》是一部史料笔记,多记两宋间的史实掌故,两条史料都说明蔡京确有弄权下令莆田修渠灌水绕山的事。所谓古谶是指莆田传说:唐代莆田有位妙应法师曾预言“水绕壶公山,莆阳朱紫半;白湖腰欲断,此时大好看”,意指兴水利以绕壶山,莆田就会人才辈出;北宋中叶后莆田科举捷报频传,时人就把木兰陂兴建与古谶的应验联系起来。但蔡京托言灌田决水、凿渠以绕山是否与木兰陂建造为同时,虽然清人陈池养是不认可的,然如果不是,那史书说蔡京溉田决水又是指什么地方呢?现存的史籍志书都未加明说。

假如蔡京凿渠绕山是事实的话,应该与木兰陂沟渠系统的某局域后来的新开挖有关,一方面木兰陂整个工程耗时有十年左右时间,时间跨度长,沟渠纵横广,介入某一个时间点也许有可能的;另一方面,从南宋史书《三朝北盟会编》有引用《幼老春秋》云“大观二年(1108)拜太师,……妖人之术劝之曰:兴化公之乡里也,若决水贯之,则吐气愈旺……。京尽用其言,诈言欲利民田,遂决其水。”这条材料明确说是蔡京大观二年拜太师后,听从术士惑言才“遂决其水”,那是木兰陂建成十几年的事了。前述《宋史·蔡京传》提到的御史张克公说的:蔡京辅政八年弄权朝野,溉田决水也是蔡当政时候的事,据考蔡京是崇宁元年(1102)拜尚书左丞,俄为右仆射,开始进入朝廷中央权力的中心,此时距木兰陂筑成也已十年后了。可见木兰陂的兴建是否由蔡京促成的还须深入研究,应该是与当时王安石大兴变法,力推农田水利法,以及皇帝也多次颁诏鼓励修建水利有关;有意思的是三次发动木兰陂建造者都来自同一个地方——福州府人,这在福建古代水利工程兴建过程是很少见的。那么,蔡京擅权凿渠决水究竟在什么地方,这个问题还有待于文献资料的进一步研究。2001年出版的《莆田市志》在木兰陂条下有一段话“据传说下游港道在历史上曾发生走向变迁东移,在离陂下游300多米处的南岸滩地上,至今留存条石护岸100多米的残迹”,可见此问题的真相也有待于今后考古挖掘的新发现。(彭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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