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城市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从源头上防治城市水环境污染,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排水许可预审、初审、施工临时排水审批、项目竣工验收排水审批等管理制度。排水管理范畴大幅延伸,现已基本实现新、改、扩建项目全过程覆盖管理。据统计,自2011年5月至目前,全市已审批排水许可1515件。其中,2012年审批730件。
据了解,为了在源头上推进雨污分流、达标排放、有序收集,我市规定,在辖区内的建设项目以及土地收储、拍卖的,凡涉及到污水收集、排放或对周边已建或拟建污水设施有影响的,国土、发改、规划、环保、建设等部门在办理土地收储或拍卖、项目立项、规划许可、环境评价、施工许可、项目竣工验收、环保竣工验收前均应有属地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排水许可预审或审批意见。
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经营项目,凡涉及到污水收集、排放或对周边已建或拟建污水设施有影响的,工商、税务等部门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前均应根据规定先行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并办理排水许可审批后方可予以办理。
另据了解,我市排水许可管理采取分级审批的办法。市住建局成立排水管理处,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侧的排水许可管理审批;各县(区)、管委会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辖区内项目的审批工作。
我市排水许可管理还分非经营性和经营性行业管理。住宅小区、学校、行政机关等生活污水排水户按规定实施雨污分流并经审批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宾馆、酒店以及制酒、饮料及其他食品加工类等污水排水户按规定建设必要的污水设施(如化粪池、隔油池等)、实施雨污分流并经检测有关指标合格后,经审批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另外,经预处理合格后不会对生活污水处理厂造成严重冲击的工业废水,排水户在按规定建设必要的污水预处理设施、实施雨污分流并经检测各项指标及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确定必须检测的有关指标均合格后,经审批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印染、造纸、制革、制药、化工、油漆、电子、电镀及其他含重金属等可能对生活污水处理厂造成严重冲击的工业废水应在完成预处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排水许可审批后方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未经审批同意的,须自行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得将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对于完全不能够通过生化降解的工业废水,如苯环类废水、含酚废水、农药类、炸药类废水等,不得接入生活污水处理厂。(时报记者 郑育俊 通讯员 朱玉清 黄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