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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 谁调解补助谁 仙游县建立“调解一案一补”机制
【发布日期:2016-08-16】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连日来,仙游县司法局组织人民调解“一案一补”案件补助核查工作组,深入全县18个乡镇司法所及一些村居,全面开展人民调解“一案一补”案件补助经费核查工作,采取查阅登记、检查案卷、回访当事人等形式对每个乡镇辖区村居调解案件总数20%进行随机抽查,并对督查中发现的案卷材料不规范问题进行现场培训督促整改,力求杜绝人民调解案件补助资金违规领取的“骗补”问题发生。对此,全国人民调解能手、仙游县度尾镇调委会调解员黄加珍告诉笔者说,“虽然每起案件补贴金额虽然不多,但体现了政府对我们兼职人民调解员的重视和支持,体现了对我们工作的认可。过去义务调解都全力以赴,现在政府花钱lsquo;买服务rsquo;,推行lsquo;谁调解,补助谁rsquo;,我们更要将工作做得更好!”
近年来,仙游县依法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促使调解委员会遍布城乡,创建了“林庆元调解工作室” 、“刘玉聘调解室”、鲤南“和为贵”调解室、榜头巡回调解室、赖店“三埔三联”中心及度尾镇“夕阳红”调解队等一大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平台,现有调解委员会393个,人民调解员2000余人。长期以来,该县广大人民调解员在化解民间纠纷、排查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以前从事调解工作没有报酬,没有经费保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质量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据悉,人民调解员处理的矛盾纠纷多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费时费力不说,有的甚至还得倒贴钱,如何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充分激发人民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该县确定通过政府花钱购买服务的方式来解决人民调解的经费问题,并由县司法局、县财政局于去年10月联合颁布实施《仙游县人民调解“一案一补”实施办法》,首度将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该县规定,从当年10月起在县司法局登记备案的各村(居)调委会及行业性调委会的人民调解员(不含聘用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及正式干部职工兼职的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社会矛盾纠纷后可申领经费补贴,在调解补助方面按照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分为简易纠纷、一般纠纷、复杂纠纷、重大纠纷四个等级,设置标准幅度:受理的简易矛盾纠纷,按照每调解一件纠纷补助30元;受理的一般矛盾纠纷,调处成功且按要求进行纠纷登记,并制作规范化的调解卷宗,每件补助100元;受理的复杂疑难纠纷,调处成功并按要求制作规范化的调解卷宗的,每件补助200元;受理的重大矛盾纠纷,调处成功并按要求制作规范化的调解卷宗的,每件补助1000元。
据介绍,伴随着“一案一补”制度的落实和兑现,该县所有兼职人民调解员每调解成功一起案件,该县司法局都按标准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并按季度发放,极大地调动了全县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此举彻底杜绝了调解员在工作中“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象,从根本上解决了基层调解员的补贴问题,个个调解纠纷更有干劲了。至目前,全县经考核兑现补助的调解成功的2000多件各类矛盾纠纷案件,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引起的械斗、群体性上访和民转刑案件,对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起到积极作用,从而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促使人民满意度逐步提升。 (陈国孟 林智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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