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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第一医院服务承诺
【发布日期:2012-05-31】 【来源:本站】 【阅读:次】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行业形象,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莆田市第一医院特向社会做出以下服务承诺:
1、抓好医院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正气,倡导先进,树立一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服务优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推行医疗首诊负责制和首问负责制。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3、推行“无假日医院”制度,节假日、双休日照常门诊。
4、开通“绿色生命通道”,对急、危、重病人,实行先救命后挂号、先救治后收费。
5、推行限时服务和便民服务。门诊血常规30分钟出报告,放射科常规摄片出报告不超过60分钟,B超做完马上出报告,CT、MRI、病理等检查限时报告。门诊设服务台、热水供应处、开展导医、咨询等便民服务。
6、加强医患沟通。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组织专家举办免费讲座,每月召开工休座谈会;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保护患者隐私。
7、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每周五上午在门诊大厅由院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其他投诉。院内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地点。
8、加强药品器械管理。不购置、不使用、不销售假冒伪劣的药品、医疗器械及其他卫生用品;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9、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医务人员恪守医德,做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不吃请、不受礼,不收受病人“红包”,不以医谋私。
10、实行院务公开。向社会公开药品、高值耗材价格及各种检查收费标准等。
12、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公布的医疗收费项目、标准,为病人提供规范的门诊、住院费用“一日清单”,不分解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不超标准收费。
13、实行高额诊疗项目告知制度。需要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时,必须向病人告知并由病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在工作中发现举止不文明、态度生硬、违反医院规定服务承诺的给予批评教育;态度粗暴,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给予诫勉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情节严重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我院真诚地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对待,虚心接受,及时改进,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监督联系方式:
班内时间:0594-2293669 0594-6973077 地点:门诊五楼纪检室
班外时间:0594-2223039 0594-2292145 地点:门诊五楼行政总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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