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今年我市完善部分离休干部高龄护理费发放。l937年7月7日到l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人每月发给高龄护理费600元,其原享受的每人每月200元高龄补贴不再发放。
l945年9月3日及以后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人每月发给高龄护理费300元,其享受的每人每月100元高龄补贴不再发放。
省直单位和市、县(区)符合上面两种情况的规定发给高龄护理费的离休干部,若属于“植物人、全身瘫痪完全丧失自理能力”,其护理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00元。离休干部中属于植物人、全身瘫痪完全丧失自理能力的,其护理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00元。(时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