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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桥派出所强化涉外管理
【发布日期:2013-09-01】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8月27日,龙桥派出所强化涉外管理,查处一起两名未成年外国人非法居留案件。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是体现我们中国人好客的一句老话。但有一群人我们却不欢迎,那就是“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三非”外国人,“三非”外国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正常治安秩序。
2012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共8章93条,对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外国人入境出境、停留居留等相关内容作出规定,为公安机关查处“三非”外国人提供了法律保障。
7月1日出境入境管理法开始实施以来,龙桥派出所加强涉外管理,开展集中清理“三非”外国人专项整治工作,在辖区内全面开展清理排查工作,重点对学校外籍教师、餐饮娱乐业外籍服务员、旅馆业非法居留外国人开展集中清理工作,从而提高对外国人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8月27日,龙桥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辖区内排查过程中,发现居住在梅园西路某套房内的两名未满十六周岁的阿根廷籍少年超过停留期限未办理签证延期手续。经调查,两名未满十六周岁阿根廷籍少年是姐弟,其父母都是中国公民,其母姚某在阿根廷务工期间生育两名儿女,因此两姐弟具有阿根廷户籍。但自出生后不久,两名姐弟就跟随母亲回到莆田的老家生活。8月24日,这两姐弟的签证到期,但其监护人姚某因工作繁忙,未尽到监护责任为其及时办理延期手续,致使两姐弟在中国境内非法居留。根据出境入境法规定,外国人非法居留的,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1日500元、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罚款或者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鉴于姚某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龙桥派出所对其给予警告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到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龙桥派出所辖区内同蔡某姐弟一样、虽然有外国户籍但生活和就学都在中国的情况不在少数,龙桥警方提醒这些“外国人”的监护人,如有需要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的,一定要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7日前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若发现“三非”外国人或者外国人违法活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协助、资助、聘雇“三非”外国人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陈翠平 凌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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