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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支农政策问答(四十一)
【发布日期:2011-08-25】 【来源:本站】 【阅读:次】

123、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还有哪些特点?
答:享受下乡补贴的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在车身外部显著位置标注有汽车下乡标识。享受财政补贴的汽车两年内不得过户。
124、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1)对新购轻型、微型载货车的,按新购车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销售价格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
对换购轻型、微型载货车的,按换购轻型、微型载货车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换购轻型、微型载货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
(2)对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
(3)对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
125、在哪里申报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
答:购买者需持相关材料回户口所在地乡级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机构申请补贴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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