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市公安局召开2017年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会上,来自全市公安机关的一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伙金和参加会议的市公安局领导为他们颁发了奖状。
今年春节元宵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发扬“群众过年、警察站岗”的奉献精神,精心部署,连续奋战,扎实做好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共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16起、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案件160起,行政拘留160人,治安罚款216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6380件,确保全市人民平安祥和过佳节。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元宵节刚过,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镇海派出所、龙桥派出所、涵西派出所授予“2017年春节元宵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先进集体”,分别颁发奖状。并授予仙游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危险物品管理中队民警林海山等10名来自县区公安一线的民警为“2017年春节元宵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先进个人”,并分别给予个人嘉奖1次,颁发证书、奖金。 (詹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