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2月23日召开的市公安边防支队党委四届六次(扩大)会议上获悉,该支队2016年将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4+2”模式,不断提高执法主体素质,改进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着力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2015年,该支队抓住执法主体和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深化“法治边防”品牌,囊括了省公安厅、省公安边防总队、市公安局三级法制业务技能竞赛“大满贯”,连续4年被省公安厅评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连续7个季度在市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中排名第一,并获评“公安边防部队执法示范单位”。
据了解,2016年,该支队以实战化科目为重点,通过岗位轮训、跨所跟班、模拟办案等方式,提高民警执法办案能力。试行“派驻法制员”制度和“法制巡回服务队”制度,实地指导基层执法工作,强化法制员服务中心工作的作用。注重执法结果的运用,开展“执法能手”评选活动,激励民警参与执法办案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优秀民警。同时,抓实重点环节管理,推进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系统在执法执勤过程中的常态化规范使用,逐步建立执法全过程录音录像制度。修订网上执法办案规定,着力解决卷宗材料未扫描、执法问题未整改或假整改等问题。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建立“问题责任清单制”,重点纠治接处警、受立案、执法安全等环节存在的倾向性和多发性问题。抓实执法考评监督,充分发挥部队法制、督察、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在预防、查纠执法问题上的作用,深化执法“大监督”格局。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地方法律专家和律师组成法律顾问队伍,提升执法公信力。推行流程监督机制。健全日常检查与集中评查相结合,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动态化监督模式,深化“统一审核行政案件、统一出口刑事案件”“集体议案”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 (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林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