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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模范中的护学天使
【发布日期:2016-01-15】 【来源:本站】 【阅读:次】

【编者按】“正能量必须弘扬,敬业者值得尊重”。本报2015年11月20日、11月25日,分别在《平安莆田》版刊发《协警林智永负伤“护学岗”》和《“编外警察” 林智永的护学情结 》报道之后,引起读者的广泛关注。林智永,一名普通的协警,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爱岗敬业,履职“护学岗”。天道酬勤。近日,林智永荣获城厢区首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道德模范中的护学天使

本报讯 “正能量必须弘扬,敬业者值得尊重”这是区教育局局长刘永贤对“护学岗”协警林智永的赞誉。近日,城厢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二中队筱塘小学“护学岗”协警林智永荣获城厢区首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林智永自进入交警工作以来,在“护学岗”这个工作岗位上立足本职、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他不仅仅是我们的学习榜样,而且是我们身边的道德楷模。
在今年“首届道德模范”推优活动中,林智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经过学生家长主动推荐、资格审核以及综合评定等程序后,从全区道德模范候选人中脱颖而出,顺利通过评选,并荣获城厢区首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正是因为林智永在日常工作中的尽心尽力、尽职尽责被学生家长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学生家长的充分肯定,才有了学生家长的主动推荐。林智永在“护学岗”这个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一干就是8年多,在这8年中,他不是作秀也不是走形式,而是真正做到了用心服务,为学生撑起“安全伞”,他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勤奋工作、认真护学,为筱塘小学周边交通管理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蒋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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