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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虽销毁 违法行为仍尚在
【发布日期:2015-01-15】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日前,东峤派出所积极联系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在秀屿区东峤极速停车场的场地上,对逾期不接受处罚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暂扣车辆依法进行集中报废处理。据统计,此次解体报废的123辆车中,有1辆三轮摩托车、1辆三轮残疾车、121辆二轮摩托车。
不少驾驶员、车主认为,车辆因交通违法被交警部门扣留后,接受处罚或赔偿经济损失高于买辆新车,不接受处罚,经报废公示仍拒绝接受处理,以为车销毁了事情也就完结了。其实不然,车辆销毁不代表交通违法处理完毕,车主仍需到交警部门接受交通违法处理,才能办理与驾驶证和车辆相关的进一步业务。 (何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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