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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小才女”巧断5万元借条烧毁案
【发布日期:2014-09-25】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今年32岁的李芳,是秀屿公安分局法制大队的一位女民警。今年8月16日, 她在市公安局组织的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员资格认证考试中,以84分的优异成绩取得全市个人第1名,因她对公安法制业务十分熟悉,局里的同事都亲切地昵称她为“小才女”。
今年3月15日,犯罪嫌疑人唐某将欠被害人许某5万元的借款条突然采用暴力手段抢走并将其当场烧毁。案发后,被害人许某打电话报警。对唐某的行为如何定性方面较为模糊,办案单位内部产生几种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唐某的行为涉嫌抢劫罪,有的认为唐某抢取的借条属债权凭证,不符合抢劫罪构成要件。争论移到了秀屿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李芳接手该案。她经过认真审核认为,借条是债权凭证,如果灭失,就无法得到补正,因而,唐某的行为侵犯了债权人许某的财产所有权。该案中,唐某采用暴力手段抢走被害人的借条,并予以销毁,使其所欠他人债务消灭,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其行为涉嫌抢劫罪。李芳从罪名的概念和相关法律规定入手进行深入分析,其观点主张得到上级公安机关的支持,也得到秀屿区检察院的认可。日前,唐某以抢劫罪被警方依法移送起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严厉惩处。
十年来,经李芳审核的800余起案件,无一起冤假错案和国家赔偿案件发生。这就是“小才女”李芳,在默默无闻的法制工作中贴近群众,赢获民心,也树立人民警察的亲民、爱民形象。 (周金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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