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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电动自行车申领“身份证”
【发布日期:2014-03-06】 【来源:本站】 【阅读:次】

●超标电动车是指: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大于40公斤
●合格电动车申领绿牌车辆号牌
●超标电动车申领黄牌临时号牌
●临时号牌和行驶证使用期限为3年

本报讯 为加强对全市电动车的管理,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有效侦破电动车被盗案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公安局决定开展电动车登记挂牌试点工作。2月17日,市公安局制定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指导意见》,该《意见》由莆田市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何为超标电动车?超标电动车是指: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大于40公斤。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简称电动车)保有量已达28万辆之多,其中超标电动车超过14万多辆。市公安局在开展交通管理工作中也发现,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超速、不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等现象已经成为影响中心城区交通秩序、影响城市形象的重要问题,而且由于电动车缺乏牌照等明显标志,直接影响到电动车被盗案件的侦破和涉及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及时处理,也造成了群众的一定程度的不满。还有,由于群众对公安机关查纠电动车违法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存有争议,导致发生群众不理解甚至投诉的情况时有发生。为解决电动车管理上客观原因上存在的问题,全省多数地市都已经出台对电动车管理的相关办法,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此次,市公安局制定实施的《意见》中明确指出,通过对合标电动车采取“注册登记、规范运行”,对超标电动车采取“登记备案、禁售限行、临时过渡、逐步淘汰”的管理方式,实现中心城区电动车销售、登记和通行管理规范。本次电动车的登记挂牌工作实行免费。根据莆田实际,先在荔城、城厢区开展试点工作。市公安局及荔城、城厢公安分局将成立工作专班,并组成督导检查组,对电动车规范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确保扎实推进。
《意见》实施步骤分两个阶段:
2月20日至3月31日为前期准备阶段,公安机关将开展摸底、协调、培训、保障准备等工作。这里特别提醒电动车所有人,要关注试点区域的当地区政府发布的有关电动车登记管理工作的通告,通告会明确说明电动车登记挂牌的范围、标准(含“合标”、“超标”的标准)、时间、地点、使用年限、区域及所需各种材料证明等相关内容。
4月1日至7月31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届时荔城、城厢公安分局所属各行政派出所都将设立登记挂牌点。边防派出所不设点,边防派出所辖区群众统一到行政派出所办理登记挂牌业务。
电动车登记挂牌要凭借电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车辆有效凭证(正式税务发票或合格证,7月31日后办理登记备案的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和合格证)等办理。在规定时间内,对合标车能够提供合法证明的,发给行驶证和车辆号牌(绿牌),对超标车能够提供合法证明的,发给临时行驶证和临时号牌(黄牌)。其中临时号牌和行驶证使用期限为3年。对逾期未登记及今后购买的合标车由居住地的交警大队进行登记上牌,对逾期未登记的超标车不再受理登记。
今后,各县区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销售电动车行业的检查力度,强化源头管理。登记挂牌工作结束后,各级公安机关将加大对电动车显见性交通违法的劝导和查处,对未登记挂牌的电动车禁止进入中心城区。 (时报记者 林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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