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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不备盗取好友银行卡密码
【发布日期:2013-03-28】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趁自己好友兼同事不备,盗取银行卡,并利用事先得知的银行卡密码取出卡内钱财。经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岳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据了解,22岁的岳某是荔城区黄石镇一家眼镜店的女职员,在该店认识了女同事文某,两人很快便成了好朋友。文某更是对岳某没有防备心理,岳某很快便得知了文某的银行卡存放位置和银行卡密码等信息。去年6月1日,岳某从店内柜台的抽屉里,盗走了文某放在该抽屉内钱包中的一张建设银行卡。岳某先后在黄石镇东井街的某银行自动取款机及黄石镇一百货门口的某银行自动取款机上,盗取了被害人文某建设银行卡内的现金 5600 元。事后,岳某将偷来的银行卡放回文某的钱包内。 (黄青付 郭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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