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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每年招5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
【发布日期:2009-08-17】 【来源:本站】 【阅读:次】

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限为二年
莆田每年招5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起,我市计划每年统一考试招募5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安排到各县区(管委会)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选拔对象主要是国家计划招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尚未就业的莆田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
据悉,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必须与所在乡镇政府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不能履职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在服务期内,毕业生可获得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享受每人每年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成绩显著,考核优秀的,经组织推荐,本人愿意,可作为村主干培养使用。
市、县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机关补充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优先在基层服务满两年的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聘)用。县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机关或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时,每年划出一定比例,专门用于考试接收在农村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在农村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毕业生,报考市直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加3分,报考县区直、乡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本市事业单位的,可视为符合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条件,也可不受应届毕业生身份的限制。
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由服务县区(管委会)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偿。今后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事业单位聘用的,服务期时间可以连续计算工龄,是教学人员的计算为教龄;自主择业或自主创业的,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按规定提供优惠待遇。 (时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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