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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二女户扶助标准提高
【发布日期:2009-05-22】 【来源:本站】 【阅读:次】

农村二女户扶助标准提高

由原来每月50元提高到80元

荔城区王先生拨打本报服务平台热线:他是农村二女户,已年满60周岁。听说今年二女户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提高了,请问是否有这个扶助政策出台?扶助标准提高到多少?

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游文贤: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是提高了。年满60周岁的二女户,从今年开始,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80元;农村生二女户,落实完绝育措施,从原来一次性奖励500元,提高到800元。

按照荔城区计划生育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规定: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人均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扶助,直到亡故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奖励扶助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奖励扶助的基本条件是: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出生于1933年1月1日以后且年满60周岁。 (时报记者 丁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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